雅農學苑學生宿舍管理
南投縣立仁愛國中雅農學苑學生宿舍管理
106學年度新版
壹、依據:教育部頒學務法規及本校實際需要辦理。
貳、 目的:
- 提供本校住宿學生有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
- 培養住宿學生應有的住宿禮節。
- 培養學生獨立、自主的生活能力。
參、 行政組織:本校學生宿舍依其職掌成立「雅農學苑宿舍管理委員會」。
肆、 組織成員:可分為二行政系統和執勤系統
一、委員:由本校校長、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 、生教組長一人、
人事主任、主計主任、導師三人 、家長代表一人、訓育組長一人
、專輔老師一人、生活輔導老師二人、學生幹部四人。
●行政系統 |
●執勤系統 |
(一)主任委員:校長兼任 |
(一)學務主任 |
(二)副主任委員:家長會長一人兼任 |
(二)生活輔導老師:男1人 女1 |
(三)執行秘書:學務主任兼任 |
(三)生教組長:1人;專輔老師:1人 |
(四)生活輔導組:導師三人兼任 |
(四)學生幹部:男2人 女2人 |
(五)學習輔導組:教學組長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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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心理輔導組:輔導主任及專輔老師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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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務組:總務主任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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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事會計:人事主任及主計主任兼任 |
伍、 委員會執掌工作要事:
職 稱 |
行政職務 |
職掌 |
主任委員 |
校 長 |
綜合處理宿舍管理委員會ㄧ切事宜。 |
副主任委員 |
家長會長 |
襄助主任委員督導宿舍管理委員會相關事 。 |
執行秘書 |
學務主任 |
策劃及執行宿舍管理委員會各項行政事宜。 |
執勤管理單位 |
班級導師 生教組長 |
兼任執勤委員單位不定期給予學生關心指導。 |
學習輔導委員 |
教學組長 |
規劃及負責住校生學習夜間輔導課程事宜。 |
心理輔導委員 |
輔導主任 專輔老師 |
規劃及負責住校生心理輔導事宜。 |
生活輔導委員 |
約聘單位 |
1、總理晚間住校生偶發事件。 2、總理晚間親師及家長間聯繫事宜。 3、執行主任委員臨時交辦事項。 4、管理學生生活常規、品德教育,宿舍管理設備行政作業 相關事宜。等等… |
學生代表 |
學生幹部 |
協助生活輔導老師執行生活管理事務和處理宿舍生活行政事務。 |
總務組 |
總務主任 |
負責管理學生宿舍財產、設備及總務相關事宜。 |
人事 |
人事主任 |
負責生活輔導老師人事相關事宜。 |
會計 |
主計主任 |
負責學生宿舍相關經費 |
陸、 實施時間:
•依本校行事曆,配合學生上課需要住宿日程實施之。
柒、 實施原則:
一、分工原則:由本校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處、導師室、人事各處室有關人
員共同參與。
二、民主化原則:成立管理委員會,邀請學生代表參加。
三、人性化原則:敦請生活輔導老師,關懷出發,處處為學生,時時為學生。
四、績效原則:定期召開住宿管理會議,檢討得失,研擬改進、發展事宜。
捌、 實施內容:
一、宿舍設備管理、維護。
二、餐廳用餐、交誼廳、閱讀區、視聽教室區、夜間輔導教室區、管樂教學區。
三、學生生活管理及輔導。
四、學生學習輔導。
玖、 實施方式:
一、學生宿舍及(餐廳、交誼廳、閱讀區、視聽區、夜輔教室)管理、維護:
(一)餐廳、膳食管理等由總務處負責。
(二)宿舍及餐廳之硬體設備、器材增減、安全防護、維修等由總務處負責規劃安置。
( 三)交誼廳、閱讀區、視聽區、數位教學區、夜間輔導課程由教務處負責。
二、住宿學生生活管理及輔導:
(一)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由學務處負責擬定。
(二)住宿生生活教育公約訂定,由學務處負責擬定。
(三)住宿生生活輔導(含作息、內務、生活輔導老師職務、執勤)注意事項由教導處負責擬定。
三、學生學習輔導:住宿生夜間輔導程規劃及督導由教務處規劃。
拾、獎懲:
- 本學生宿舍應訂定住宿生行為獎懲辦法。
- 本學生宿舍應訂定生活常規要點。
- 住宿生獎懲加減併入學期綜合表現成績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