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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委員會」組織辦法

南投縣立仁愛國民中學「交通安全委員會」組織辦法

壹、依據:

一、教育部「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實施計劃」

二、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

貳、組織目標:

一、凝聚社區群體力量,結合社會資源,促進交通秩序並提升交通道德觀念。

二、推動本校交通安全措施之規畫,防範及協助處理交通安全意外事故。

三、推動、實施本校各項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培養學生交通安全知能及良好交通安全習慣,避免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學生上、放學及平日之交通安全。

三、發展方向:由學校做起,進而影響家長、社區人士,以期達到「人人守規則、處處都順暢」的交通美景。

肆、組織概況:

一、委員會由校長、教導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訓導組長、各學年家長委員共同組成。

二、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綜理本校交通安全教育之一切有關事宜。

三、依各處室編制設立導護組、教學組、設備組及輔導組四組,分別由教導主任、

總務主任及輔導主任兼任之。

四、設執行秘書一人,由訓導組長兼任,協助主任委員及各組配合執行有關各項

教學活動之實施、督導及考核。

五、其他委員協助推行兼提供意見以提升本校學生交通安全知能與道德。

        六、成立校務諮詢顧問,由家長會會長、交通導護義工擔任。

        七、委請交通隊主管、地方警政(仁愛分局、霧社派出所)主管及地方有關人士(仁愛鄉公所相關單位、本學區村、里長),為本校交通改進之諮詢顧問。

伍、工作實務:

  一、計畫: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二次,校長為召集人,文書為記錄,並盡可能與其他會議合併舉行,必要時得開臨時會議。

  二、執行:依照交通安全委員會職掌表分層進行。

  三、考核:藉由各項交通安全相關性活動進行考核。

陸、任務:分工合作,層層進行;由上到下,確實達到本會之組織目標。

    一、審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二、充實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設備。

三、督導交通安全教育各項教學活動之推動。

四、協調各科教學活動配合事宜。

五、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有關疑難問題。

六、執行本會各項決議事項。

七、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事項之檢討改進。

柒、執掌表:

        

原   職   

工  作  執  

主任委員

校         

召集人

顧問

家長會長

協助學校與家長意見之交流

顧問

霧社派出所

協助本校交通安全業務之執行、諮詢服務

委員

(導護組)

教導主任

1.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

2.導護生組訓

3.協調導護義工維護學童安全

4.學生路隊編組訓練與考核

5.學生上下學交通路線之規劃與管理

6.處理交通偶發事件

7.舉辦交通安全宣導與相關措施演練

委員

(教學組)

訓導組長

1.教育計劃之綜合及進度釐定

2.督導教學實施

3.舉辦教學觀摩及各項活動

4.舉辦各項學藝競賽

5.教學情境佈置

6.教育資料蒐集與展覽

委員

(設備組)

總務主任

1.校區交通設施規劃與設置

2.交通教學園地與環境設置

3.家長接送區、安親班接送區設施規劃與設置

4.交通安全教育專科教室設置

5.交通安全教育器材管理與維護

委員

(輔導組)

輔導主任

1.協助家長接送與學童待命之管理

2.協助處理交通偶發事件

3.協助舉辦交通安全宣導與相關措施演練

4.擴大親職教育的辦理

 

捌、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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