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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動滋券

主旨: 教育部體育署為延續動滋券熱潮,並推行「青春動滋券」,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5月25日臺教體署產(二)字第1120021082號函辦理。
二、 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教育部體育署規劃每年常態性發放 16 至 22 歲國民每人新臺幣 500 元青春動滋券,以形成正向運動消費循環,帶動產業發展。
三、 112年符合領券資格者為90 年 1 月1 日至 9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非以發放日或學籍身分作為認定基準),請惠予協助轉知學生把握難得機會,可於今(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至動滋網(網址:https://500.gov.tw/FOAS/actions/SportsAdmin.action)登入個人基本資料進行領券抵用,積極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賽事,讓運動成為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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