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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校園性別事件第1次聯繫會議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召開「112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校園性別事件第1次聯繫會議」,請貴校確依決議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2年4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5363號函辦 理
二、 請學校配合旨揭會議決議辦理,說明如次:
(一) 教育部4月20日「性別平等教育日」宣導海報,請學校加強宣導運用;另國教署以「尊重多元、精彩綻放」為主軸設計「420 性平教育日學習單及簡報」均已掛載於國教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請學校連結相關課程與活動,讓學生了解性別平等教育日的由來。
(二) 國教署於4月20日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打卡活動」,邀請全國高中以下學校師生,手持性平標語拍照並標註於學校或個人臉書與 IG,展現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決心。國教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拍攝宣導影片及性平標語手板,歡迎宣導運用並共襄盛舉。
(三) 請落實「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相關宣導事項,透過相關課程教學及相關會議,確保全校教師、員工及學生均能瞭解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及新型態之跟蹤騷擾犯罪及相關法律規範。
(四) 倘學生遭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私密照外流)、霸凌、暴力、血腥、或其他違反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等相關內容遭散播網際網路,請即尋求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協助下架。另 iWIN服務信箱: iwinservice@image.tca.org.tw;服務電話:(02)2577-5118,應宣導全校師生周知並張貼於學校公布欄等顯目之處。
(五) 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範及實務所需 ,請學校檢視、調整修正校內自行發展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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