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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12學年度各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共4份)業於112年1月4日公告於相關網站。

主旨:本縣112學年度各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共4份)業於112年1月4日公告於相關網站,請貴校確實向學生及家長宣導,以保障其報考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 本縣自112學年度起停辦國中階段一般智能類資優鑑定,特此函達;國小六年級考生可擇一或同時報考學術性向語文、數理2類之鑑定,視其通過類別並依據個別輔導計畫之能力現況與需求評估發掘學生在每一項領域/科目之能力表現情形進行整體資優教育課程規劃。
三、 旨揭簡章業於112年1月4日公告於各承辦學校(僑光國小、光華國小、旭光高中)校網及本府教育處公告(序號:92340),請確實向貴校學生及家長宣導。
四、 各簡章內容相關細節請逕洽本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及各承辦學校洽詢:
(一) 南投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連晉仁輔導員(049)2391080。
(二) 降低入學年齡:僑光國小陳良輔主任(049)2333684#115。
(三) 國小一般智能:光華國小洪瑞成組長(049)2332549#777。
(四) 國中學術性向:旭光高中陳琪庭組長(049)256347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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