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及招生簡章
| 主旨: |
檢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1學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及招生簡章,請惠予公告並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一、 |
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1年9月6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1110860239號函及教育部111年6月23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2848號函辦理。 |
| (一) |
招生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之教師) |
| 1、 |
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公立或私立及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
| 2、 |
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證明或CEF B1級以上閩南語能力證明者。 |
| 3、 |
近5年內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閩南語文教學累計滿6學期之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且仍現職。 |
| (二) |
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之教師備妥報名文件,於111年10月1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文件寄出後,請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線上報名網址報名」https://is.gd/UgyKUx,填寫線上報名資料,俾利辦理開班作業(如僅線上報名,未繳交報名文件,視同未繳件不予審查)。 |
| (三) |
錄取方式:本班以書面資料審查學員,並於111年11月14日公告錄取名單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最新消息。 |
| (四) |
預計上課時間:112年2月4日(六)至114年2月28日(五),學期間之星期六、日,暑假之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或下午6時。 |
| (五) |
上課地點: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或英才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教室辦理。 |
| (六) |
詳情請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最新消息下載招生簡章(網址:https://dce.ntcu.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電話:(04)2218-8095、電子郵件:gogoheroo0129@mail.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