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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考名單

主旨: 函轉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考名單」一份,請踴躍邀請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與各項活動,以提供相關團體舞臺及表演機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1年8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77623號函辦理。
二、 檢附「參考名單」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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