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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南投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分預算,南投縣立仁愛國民中學部分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6款規定,預算及決算書,除依第18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又法務部98年4月1日法律字第0980007237號函及100年4月7日法律決字第1000007944號函均說明依前揭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公開之預算範圍,應本於職權儘可能最大範圍公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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