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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績優單位選拔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0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06838號函辦理。
二、本案採自由報名方式參加,惟依國教署實施計畫所示本府須薦送國中2件、國小1件,惠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
(一)參加對象:本縣各國中小學校(含縣立旭光高中)。
(二)送件截止時間:106年12月31日下班前將評選資料1式3份寄至本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陳佳佑教官,電話:049-2230885,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6號。
(三)送件格式暨內容:評選佐證資料,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並編寫頁碼裝訂成冊(勿環裝),總張數(含自評表、目次、隔頁、封面、封底等)不得超過30張,內容資料應對個案或當事人予以保密,格式不符者得不列入評選。
(四)獎勵:得獎學校依本縣相關規定予以敘獎,並由國教署表揚。
三、檢附選拔實施計畫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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