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0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10472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各校善用本競賽做為實施「法律基本常識測驗」之評量平台,了解學生學習成效,法務部爰提供各校1名專屬帳號以下載該校學生參賽成績,以利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查詢所轄各校競賽參與狀況,以落實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台。
三、請各校至第8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compete.law.moj.gov.tw)(下稱本網站)下載「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教學平台機關(學校)查詢帳號使用聲明書」(如附件一)完成用印後,於網站申請帳號並上傳已用印之聲明書。
四、法務部確認前開聲明書並通過審核後,將以E-MAIL核發帳號開通通知,即可於活動網站下載學校參賽狀況及學生成績。若學校已於第七屆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完成申請帳號,無異動者可於本屆網站繼續沿用。〔機關(學校)查詢帳號申請、變更及忘記密碼處理流程使用說明詳附件二〕